店铺被告侵权非我经营怎么处理
以下特殊情况会影响案件处理结果,需您特别注意:
1. 店铺存在“挂靠经营”关系:若您将店铺挂靠在他人名下(如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即使您非实际经营者,若挂靠协议未明确侵权责任,法院可能判您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责任。例如,某店主借用朋友营业执照经营,朋友售假侵权,法院以“挂靠关系”判两人共同赔偿8万元。
2. 侵权行为发生在转让前:若侵权行为发生在您经营期间,即使已转让店铺,您仍需承担责任。例如,某店主转让店铺前售假,转让后被起诉,法院判原店主单独赔偿6万元。
3. 证据真实性存疑:提交的转让合同无双方签字或日期模糊,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仍需承担责任。例如,某店主提交的转让合同为复印件且无手印,法院未采纳,判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即使您非实际经营者,若处理不当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以下为您举例说明:
1. 连带责任风险:若您是登记经营者且未变更信息,即使实际经营者侵权,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判您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店主转让店铺后未变更登记,实际经营者卖侵权服装,法院判原店主与实际经营者共同赔偿原告8万元,原店主需先支付赔偿后再向实际经营者追偿,耗时1年且产生额外诉讼费。
2. 信用惩戒风险:若法院判决您承担赔偿责任且未履行,您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征信(如无法贷款、限制高消费)。例如,某店主因未履行赔偿判决,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影响正常生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您提出的“店铺被告侵权非我经营怎么处理”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侵权责任的归属核心在于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是否一致。以下为您分情况详细说明:
1. 如果您是店铺的登记经营者,但实际经营者为他人(如已转让未变更登记),您需先向法院提交证明实际经营关系的证据(如转让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实际经营者的经营凭证等),主张由实际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您可能因登记信息未变更面临连带责任风险,需后续向实际经营者追偿。
2. 若您既不是登记经营者也不是实际经营者(如店铺信息被冒用登记),您需立即向法院提交身份信息冒用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市场监管部门的异议登记证明、与店铺无关联的声明等),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您的起诉。
3. 若您是店铺的登记经营者且实际经营者为您,但侵权行为发生在您接手前(如前任经营者遗留的侵权行为),您需提交店铺转让时间、前任经营期间的侵权证据(如侵权商品的进货记录、销售单据的时间戳等),证明侵权行为与您无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您的问题涉及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需依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法律边界。以下为您结合法律条文分析适用结论: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需有明确的被告。若您非实际经营者,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提交实际经营者的证据,主张追加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或由其单独承担责任。若您能证明被冒用身份,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请求法院认定您与侵权行为无关,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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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店铺存在“挂靠经营”关系:若您将店铺挂靠在他人名下(如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即使您非实际经营者,若挂靠协议未明确侵权责任,法院可能判您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责任。例如,某店主借用朋友营业执照经营,朋友售假侵权,法院以“挂靠关系”判两人共同赔偿8万元。
2. 侵权行为发生在转让前:若侵权行为发生在您经营期间,即使已转让店铺,您仍需承担责任。例如,某店主转让店铺前售假,转让后被起诉,法院判原店主单独赔偿6万元。
3. 证据真实性存疑:提交的转让合同无双方签字或日期模糊,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仍需承担责任。例如,某店主提交的转让合同为复印件且无手印,法院未采纳,判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即使您非实际经营者,若处理不当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以下为您举例说明:
1. 连带责任风险:若您是登记经营者且未变更信息,即使实际经营者侵权,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判您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某店主转让店铺后未变更登记,实际经营者卖侵权服装,法院判原店主与实际经营者共同赔偿原告8万元,原店主需先支付赔偿后再向实际经营者追偿,耗时1年且产生额外诉讼费。
2. 信用惩戒风险:若法院判决您承担赔偿责任且未履行,您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征信(如无法贷款、限制高消费)。例如,某店主因未履行赔偿判决,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影响正常生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针对您提出的“店铺被告侵权非我经营怎么处理”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侵权责任的归属核心在于实际经营者与登记经营者是否一致。以下为您分情况详细说明:
1. 如果您是店铺的登记经营者,但实际经营者为他人(如已转让未变更登记),您需先向法院提交证明实际经营关系的证据(如转让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实际经营者的经营凭证等),主张由实际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您可能因登记信息未变更面临连带责任风险,需后续向实际经营者追偿。
2. 若您既不是登记经营者也不是实际经营者(如店铺信息被冒用登记),您需立即向法院提交身份信息冒用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市场监管部门的异议登记证明、与店铺无关联的声明等),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您的起诉。
3. 若您是店铺的登记经营者且实际经营者为您,但侵权行为发生在您接手前(如前任经营者遗留的侵权行为),您需提交店铺转让时间、前任经营期间的侵权证据(如侵权商品的进货记录、销售单据的时间戳等),证明侵权行为与您无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您的问题涉及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需依据《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法律边界。以下为您结合法律条文分析适用结论: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需有明确的被告。若您非实际经营者,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提交实际经营者的证据,主张追加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或由其单独承担责任。若您能证明被冒用身份,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请求法院认定您与侵权行为无关,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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